伯公照護站計畫 Q&A

  1. Q:「老幼同樂」活動一定要和學校一起舉辦嗎?家中小朋友參加是否也能算老幼同樂?
    A: 客委會回復:「採納大家意見,家中小朋友至照護站亦符合老幼同樂之精神,故屬於老幼同樂範疇之內。」
  2. Q:老幼同樂參與與否,會影響到本年度核定經費,想問老幼同樂是否有限定場次呢?
    A:無論多少場次均屬於有舉辦老幼同樂之核定標準,但單一場次上限為三千元,比110年增加了一千元,請站點承辦人提出計畫時再詳閱本年度計畫。
  3. Q:如果長輩帶來的孩童參與課程同屬老幼同樂,請問孩童人數有所要求嗎?因為最終成果報告都需照片佐證申請核銷,所以在孩童人數上是否有比例要求。
    A:至少一堂課有3-5個孩童比較好,拍照時需在照片內呈現。
  4. Q:是否可以放寬限制,讓非C級巷弄長照站有意願參與站點參加計畫?
    A:客委會回復:不行,非C級巷弄長照站不符合計畫資格。
  5. Q:老幼同樂如何才符合計畫中「幼」之定義?
    A:國中、國小以下的小朋友都符合。
  6. Q:單一機構有多個據點,每個分點都承辦人員可否由同一位擔任?
    A:可以由同一位承辦擔任。
  7. Q:單一機構有多個分點,可否每個據點都提案申請經費?
    A:可以,但是要檢附C級巷弄長照站之核定函。
  8. Q:請問講師鐘點費應如何支給?
    A: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0976號函附件「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內聘講師鐘點費每節支給上限為新臺幣1,000元,外聘講師鐘點費每節支給上限為新臺幣2,000元,外聘講師需檢附證照或相關經驗證明核銷。
  9. Q:請問活動每一場次是否有經費上限?
    A:有關經費的使用在還沒有完全確定之前,還是保守為宜避免核銷遇到困難。文化活動在尚未核定之前,建議不要超過總申請經費30%,如先執行會有經費遭刪減風險,確定核定後會把剩餘經費補給各站;老幼同樂則是依據客委會提供計畫內容單一場次上限為3,000元。
  10. Q:有站點提問活動課程表如何填寫?
    A:目前是提出計畫,請各站點填寫預計的課程還有日期就可以囉!之後有異動再跟我們說,今年課程執行的時間和去年一樣是1月1日至10月15日,盡量再期程內把場次平均,以延續性課程為主,避免單一場次有經費花費過多的情況,承蒙大家。
  11. Q:老幼同樂活動是否可以納入球類運動?
    A:客委會承辦答覆:「只要以客語為溝通語言即可。」
  12. Q:請問有無寄送申請書公文範本可以參考?
    A:公文範本已放置於民政處官方網站提供大家參考。(連結)
  13. Q:老幼同樂一場次3,000元,若舉辦24場次,經費為3,000*24=72,000元,計畫明細表要寫72,000元還是70,000元?
    A:上限 70,000 元。
  14. Q:請問老幼同樂,請的講師一定要是長者嗎?如果跟幼稚園合作,可以請業師嗎?
    A:兩者皆可,但需以客語為主要語言及以客語進行活動。
  15. Q:請問活動可以申請餐費嗎?
    A:計劃書中無支應餐費。
    1. 客家文化活動費:辦理客家文化相關之健康促進活動,酌予支應講師鐘點費、材料費、場租費及成果發表費。
    2. 老幼同樂活動費:1.每場次 3,000 元。2.支用範圍:講師鐘點費、材料費、點心費、交通接駁費及保險費等。
  16. Q:請問有沒有公文範本提供站點參考?
    A:已製作公文範本放置在民政處官方網站,亦可以點此連結下載。(連結
  17. Q:請問申請表件承辦人用印欄位需使用誰的印?需要蓋理事長印章嗎?
    A:承辦人本身的印章即可。
  18. Q:老幼同樂一場次上限為3,000元,可以1場只規劃2000元,多辦理幾場嗎?
    A:在上限內且符合計畫內容站點都可以自由運用,超過的部分就需要以自籌款支付。
  19. Q:請問老幼活動的授課老師,只要是客語授課就可以,還是有要求一定是長者?
    A:儘量以長者為主,若非長者也要以客語授課。
  20. Q:請問活動是否應於112年10月15日以前完成,才可以辦理核銷?
    A:是的,送件後辦理核銷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請依活動期程辦理活動,以利順利將核銷文件送給送至客委會。
  21. Q:請問客委會有無提供活動背景音樂較為輕快的客語民謠可以提供照護站使用?
    A:客委會提供歌曲在「客家雲 Hakka Cloud/客家歌謠選集II」網頁下供民眾使用。
  22. Q:社區辦理老幼同樂活動,學員年齡過小,不會簽名該如何處裡?
    A:辦理老幼同樂有兩種方式
    1. 和學校機構合作:請學校機構提供參與學員名冊,黏貼於簽到表上,並蓋上學校印章、騎縫章以利辦理核銷作業。
    2. 伯公照護站自行舉辦:學員個別至照護站參加活動,若學員不會寫字,可由法定代理人或是家長代為簽名。
  23. Q:請問成果發表是否可以支付餐費、服裝費等費用?
    A:主計處回復:活動若包含中午,可以支付餐費,80元/人,已簽到表計算人數;服裝費無法支付。
  24. Q:老幼同樂點心費如何使用?
    A:客委會回復:老幼同樂係考量到幼童上課較難以控制,備有點心可增加上課效果,故編列此經費供照護站使用,因長照站本身已經有供餐,故無法支應便當或正餐費用。(經費使用方式為總人數*80)
  25. Q:請問客家文化活動有無單月經費使用上限?
    A:客委會已核定經費,請各站點留意經費上限,若有超支需以自籌方式辦理,在核定額度內,本府無單月經費使用上限,經費使用方式應本樽節原則,妥善分配運用,以達到本計畫之預期效益,避免單一場次花費過多經費。
  26. Q:請問伯公照護站活動是否可以採用健保卡刷卡方式取代簽名當作核銷佐證資料?
    A:現階段不行。健保卡簽到系統係屬於衛生福利部管轄系統,若要作為核銷依據,需要客委會將伯公照護站併入衛服部系統整合,才可作為核銷佐證,故現階段無法使用健保簽到系統取代紙本簽到,本府會向客委會建議進行系統整合,盡力讓辦理活動流程簡化。
  27. Q:請問參加對象主要為小朋友,是否可以使用文化加值(客家文化活動)費用辦理?
    A:客委會回復:「參加活動主要以小朋友為主,優先使用服務加值(老幼同樂活動)辦理,若額度使用完畢,才能使用文化加值。」
  28. Q:請問伯公照護站課程是否可以安排客語能力認證班級?報考資訊在哪裡取得?
    A:伯公照護站課程核心概念為辦理客家文化相關之健康促進活動,故客語能力認證班符合計畫推廣原則。客語能力認證以及新竹縣政府補助獎金相關資訊可於下方連結取得。
    相關連結: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資訊新竹縣政府111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29. Q:請問績效追蹤報表上面活動內容是粗估,後續是否可以調整?
    A:因客家委員會要求本府回報一至六月活動參與人數,本府將以績效追蹤報表各站點回報人數統計後回報客委會,表內相關資料係協助各站點整理帳務,以及本府追蹤各站點辦理情形,經費概算在年底送件前皆可做調整,請各站點協助記錄,以利計畫執行,承蒙大家!
  30. Q:請問老幼同樂師資培訓課程何時會知道有沒有錄取?
    A:感謝大家熱情參與,報名截止日為111年8月3日,錄取名單於8月5日公告,請大家耐心等候,謝謝!(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7Si69U8y2R82hEV9)
  31. Q:111年伯公照護站開站時段調查請問是調查社區開站時間還是伯公照護站開課時間?
    A:客委會答復:調查是社區開站時間,因本縣伯公照護站數量較多,客委會欲先調查各社區開站時間,若有會議於社區附近,將會順道拜訪社區,看看社區環境是否有需要協助。另,請各站點承辦人於111年7月28日12時前填妥資料,以利本府回報客委會。(表單連結:https://pse.is/4c9yq5)
  32. Q:請問文化加值活動長者有限定65歲以上長輩才能參加嗎?
    A:原則上以平時照護站長輩為主,客家委員會無年齡限制。
  33. Q:請問其他社區長輩想要參與活動可不可以呢?因為有些社區沒有C據點資格。
    A:客委會答復,其他社區長輩亦可以參與活動。
  34. Q:請問老幼同樂核定額度為 70,000 元,目前已經舉辦23場,以單場次 3,000 元計算,最高額度為 69,000 元,請問要領滿 70,000 元,是否要舉辦第24場呢?
    A:是,客委會原定單一場次為 3,000 元,後函示各場次之間可以勻支,要請領補助到 70,000 元,場次必須辦滿 24 場次。
  35. Q:請問「伯公照護站」以及「𠊎講客」客語 LOGO 應該在哪裡下載?
    A:可以在客家委員會官網下載:「伯公照護站」、「𠊎講客」。
  36. Q:黏黏憑証上的金額是不是還是與該份黏貼單所有收據總金額一致,超過上限的部份在支出明細表中再列為自籌款?
    A:是的,黏貼憑證上為實際支付總額,另外,補助款請填寫在客家委員會補助款欄位,新竹縣政府補助款請填寫0,超過額度者應編列為自籌款,建議先用績效追蹤表做試算,整理帳務會比較有效率。
  37. Q:請問核銷「經費支出明細表」是否可以一場次活動編列在一列,以避免明細過於冗長?
    A:可以,若以一場次為一列,後面憑證還是需要依序排列,以方便審查作業,各站點也能較快拿到款項,憑證編號只要寫到第二層即可。例如:「A-01」即為客家文化活動第一場次經費;「B-03」即為老幼同樂活動第三場次經費。
  38. Q:站點活動有使用到租借樂器,請問是否可以支用?
    A:可以。在收據上要寫到樂器租賃,分類在課程材料費上。為簡化核銷程序,樂器租賃契約書僅需正本一份即可,不需要印副本。
  39. Q:請問站點幹部是否可以領取講師費?
    A:經客委會答復,站點幹部亦可以領取講師費,但須以內聘費用計算,上限為一個鐘點1,000元,另外課程需要以客語授課。建議講師要報名客語能力認證檢定,或是取得薪傳師資格,以因應未來政策異動。
  40. Q:成果發表費是否可以租借客家服裝呈現?
    A:若符合客家元素服裝,及成果發表演出需要,可以「租借」使用,收據請廠商依據一般會計流程開立,作為核銷使用,本項經費分類在成果發表費上。
  41. Q:請問老幼同樂材料費、點心費是否可以開立在同一張單據上面?
    A:材料費(客家文化活動、老幼同樂活動)若是同系列課程,提早將全部課程材料買齊,可將本比材料費合併在一張收據,並黏貼在本系列活動第一場次的黏貼憑證上面,並且在右邊「用途說明」欄位敘明是哪幾場的材料;點心費比照辦理,不同之處為點心費依據客委會要求以孩童人數去*80計算為上限。
  42. Q:有關成果發表費是否可以使用在服裝租借上,是表演時使用的客家服飾。
    A:可以,需檢附租賃收據,使用成果發表費支出。
  43. Q:社區幹部、理事長,是否可以請領講師費?有沒有不能領講師費的身分呢?
    A:可以,但須使用客語授課,建議可以保存課程影片作為後續依據。
  44. Q:請問社區理事長或幹部改選,是否可以繼續參與新年度計畫?
    A:本計畫以社區名義提案,只要符合C據點資格,皆可提案,不受人員異動影響。
  45. Q:請問本年度計畫在尚未核定前是否可以提早執行,避免來不及把經費使用完?
    A:112年1月1日至10月15日期間執行活動均可核銷,但在客委會未核定前建議以不要超過總申請額度30%,以降低未核定風險,客委會核定經費經洽承辦人,預計於三月份公布,目前正積極與客委會溝通中,為本縣爭取預算。
  46. Q:請問112年度簽到表更新,如提前辦理活動已使用舊版簽到表怎麼辦?
    A:如以使用舊版簽到表,可以使用,為避免混淆請勿拿其他局處或計畫之簽到表。112年3月15日以後活動請使用新版簽到表,本次修改新增長輩男性、長輩女性、幼童男性、幼童女性人數統計欄位,目的係以社區角度出發,方便統計人數,另也為配合客家委員會及主計處核銷程序,修訂本版。簽到表請以簽名為主,零星個案若無法手寫簽名,可通融使用蓋章代替,為避免爭議,請勿整張簽到表都使用蓋章。
  47. Q:辦理伯公照護站活動時間受限制,是否可以於晚間活動辦理?
    A:為方便站點推廣客家文化,伯公照護站計畫內無限制站點辦理活動時間,站點可彈性自由運用。
  48. Q:老幼同樂的幼童難找,是否可以行文方式結合社區附近的學生一起共學?
    A:111年度已向客家委員會反映,112年度客家委員會已發函至教育部,函轉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新竹縣部分客家科會再多宣導,請學校多加推廣客家文化,亦請大家多多宣傳伯公照護站,讓家長們知道我們的努力,接受度也會相對提升!
  49. Q:有關站點卡拉OK撥放公播權問題,是否有提供社區解決方案,讓社區合法辦理相關活動?
    A:經洽社會處相關人員,關懷據點卡拉OK授權公開演出授權部分,每年均有行文至各單位,有需求之單位,需向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費用約一年2,500元,可於關懷據點業務費項下支應,有需要之單位可洽詢本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關懷據點承辦人或是督導請教詳細流程。
  50. Q:有關站點提問端午節活動是否得以使用伯公照護站文化加值經費支應,材料費是否有限制?
    A:端午節活動如站點可利用特殊節慶傳揚客家文化客家以及活動中以客語為主要交流語言,得以使用本計畫經費支應。材料費視年度核定經費由各站點妥善自由分配運用、核實報支,請各站點購買材料時,應多進行比價,避免與市價差異過大產生浮報狀況,使主計單位產生疑義。如該場次活動申請經費較多,活動參與人次應達一定數量,並以簽到表、照片佐證,使經費達到應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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